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《海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《海南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》《海南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》《海南大学关于编制2022年各学位点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》以及《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《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《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。
一、资格审核
(一)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核
考生在满足《海南大学2022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》和《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中所要求的基本申请条件下,还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:
1.硕博连读考生必须以第一作者公开在南大核心期刊(CSSCI)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或马克思主义哲学、政治经济学、中共党史、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专业学术论文1篇(含1篇)以上(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亦可)。
2.原则上,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,不得跨一级学科门类进行报考。
3.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应为考生的硕士生导师,或其硕士生导师所在科研团队中具有2022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,科研团队以学校认定的科研团队为准。
(二)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
考生在满足《海南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》和《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中所要求的基本申请条件下,还需满足如下条件:
申请考核考生以第一作者在南大核心(CSSCI)期刊发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或马克思主义哲学、政治经济学、中共党史、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术论文1篇(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亦可),或者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上述专业学术论文2篇(含2篇)以上,或者曾经主持教育部以上科研项目。
申请考核考生未通过审核的,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普通招考方式进行重新报考。
(三)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核
考生需满足《海南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》和《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中所要求的基本申请条件。
二、组织实施
(一)复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,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。
(二)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采用线下面试进行。
(三)申请考核考生的复试(包括笔试和面试)、普通招考考生的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。网络远程面试平台: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考试系统、腾讯会议系统、阿里钉钉等(具体平台另行通知)。
三、时间安排
内容 |
时间 |
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博士资格审核时间 |
5月28-29日 |
普通招考博士资格审查时间 |
6月1-3日 |
申请考核笔试、普通招考博士初试时间 |
6月11日 |
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、普通招考博士面试时间 |
6月14日 |
四、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
硕博连读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,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进行线下复试,复试采用面试形式。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、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个部分,满分100分。
(一)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:包括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心理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,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。
(二)专业综合能力考核: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能力、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。
1.专业能力考核40分。包括考生的科研潜质、学术素养、创新思维、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、对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。
2.专业英语考核20分。包括英语阅读能力、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等。
3.综合素质考核40分。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等。
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,其中考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,面试考核小组进行中英文交流时间不少于15分钟。考生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(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等)。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。
五、申请考核考生的复试
申请考核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复试。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。面试与普通招考考生的面试一并进行。
(一)笔试
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(不含英语考核),专业综合考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(含原著)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,满分100分。
(二)面试
面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、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个部分,满分100分。
1.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:包括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心理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,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。
2.专业综合能力考核: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能力、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。
(1)专业能力考核40分。包括考生的科研潜质、学术素养、创新思维、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、对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。
(2)专业英语考核20分。包括英语阅读能力、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等。
(3)综合素质考核40分。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等。
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,其中考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,面试考核小组进行中英文交流时间不少于15分钟。考生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(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等)。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。
六、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
(一)初试
普通招考考生须参加初试。初试为笔试,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英语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(含原著)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。学院根据初试成绩,按照招生计划1: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,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进入复试不超过3人。
(二)复试
复试采用面试形式,与申请考核考生的面试一并进行。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、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个部分,满分100分。
1.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:包括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心理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,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,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。
2.专业综合能力考核: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能力、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。
(1)专业能力考核40分。包括考生的科研潜质、学术素养、创新思维、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、对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。
(2)专业英语考核20分。包括英语阅读能力、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等。
(3)综合素质考核40分。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等。
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,其中考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,面试考核小组进行中英文交流时间不少于15分钟。考生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(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等)。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。
七、成绩计算
(一)硕博连读考生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名。
(二)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考生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。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八、录取工作
1.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三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为2:2:6,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招生指标只取整数值。学院根据本学科的总指标数计算三种类型考生的具体招生指标数。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最终拟录取名额,不得超过学院规定的该类考生的录取指标限额。如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没有招满规定指标,则其所剩余指标统一纳入普通招考。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进入复试的总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:1。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的录取指标不得超过学院招生指标总数的20%,只取整数值。
2.硕博连读考生经综合考核小组面试考核,成绩达到学院设定的合格线后,根据学院硕博连读指标比例,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,原则上,1位导师只能录取1位硕博连读考生。
3.学院根据招生计划,减去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后,按照1:1.5的比例确定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考生的拟录取资格名单。
4.在符合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中,报考导师具有优先保障性指标的考生优先进行录取。在符合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中,如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,导师可根据招生指标数量以及考生情况自主确定拟录取人员。
5.如导师只有1个优先保障性指标,则导师录取完成后,其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不再具有被录取资格。如导师同时有1个优先保障性指标和1个竞争性指标,则导师录取完成保障性指标后,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进入竞争性指标排名。
6.如具有优先保障性指标导师的报考考生无人进入拟录取人员名单,则该导师不再拥有保障性指标,但可以参与竞争性指标录取。
7. 优先保障性招生指标录取完成后,所有具有竞争性指标的导师开始进行录取,竞争性指标录取参与者由两部分构成:一是具有竞争性指标导师的报考考生,二是未完成保障性指标导师的报考考生。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,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,排名在前考生的报考导师完成竞争性指标录取后,其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不再具有被录取资格,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继续进行排名和录取,直到完成学院全部竞争性指标录取计划。
8.如果在拟录取名单中,未完成竞争性指标(包括由保障性指标转换形成的竞争性指标)的录取计划,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在拟录取名单之后继续进行补录,直到完成学院全部竞争性指标录取计划(包括由保障性指标转换形成的竞争性指标)的录取。
9.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与其他非定向就业考生同等录取,但录取总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招生指标,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录取达到规定指标限额后,其他定向就业的博士考生不再具有被录取资格。
10.考生在报考中只可选择一位意向导师。报考导师一经确定,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,不允许更换导师。
11.在具体招生录取过程中,如优先保障性指标没有使用,原则上可转为本博士点的竞争性指标。如招生过程中,学位点招生总计划没有完成,则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进行统筹分配。
九、体检工作
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。考生务必于6月14日前将体检纸质材料通过顺丰或EMS邮寄到“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2室”,联系人:赵老师,联系电话:0898-66289379。电子版材料采用PDF文档或图片格式(材料必须清晰可见),统一汇总为文件夹压缩包形式,并以“报考专业名称+考生姓名+体检报告”的格式命名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。电子版材料发到指定邮箱: 992780@hainanu.edu.cn
十、录取公示
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,并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示。
十一、咨询电话
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,可以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,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:0898-66289379,联系人:赵老师。
十二、其他事项
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研究决定。
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2年5月27日
附件: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方向